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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旅发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6-20来源:办公室 点击:

    2014年,旅游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制度更加健全,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载体更加完善,公开效果更加明显。按照市政府办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如下:

     

      一、2014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员。二是制定了《朝阳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全面的明确和规范。今年旅游局新开通了朝阳旅游政务网,并在旅游政务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目录、指南、报告及时进行了公开,方便了广大群众了解朝阳市旅游行业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旅游局政府信息进行了仔细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形。按规范编制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并完善了《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安全、准确、及时、无误。旅游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要包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档案局、朝阳旅游网站、旅游局办公室及审批中心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旅游局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朝阳旅游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统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中公开信息与网站实际公开信息相同。2014年,市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部门领导讲话、领导活动等信息,本部门会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工作简报、新闻发布会等信息,与旅游局业务工作相关的规划、质量管理、导游员培训等信息。


      (二)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建好“朝阳旅游政务网”和“朝阳旅游网”两个信息网站和政务公开微信。今年以来,在朝阳旅游政务网上传各类旅游政务信息及旅游资讯950篇,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和各项工作程序。为推进旅游政务信的公开,我局今年投资建设了朝阳旅游政务网,同时围绕旅游局工作职能,及时保障“朝阳旅游”网站行政服务、便民服务等栏目信息情况。将我局工作职能的互动渠道主动与“朝阳旅游”网站互动建立链接。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进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表。及时在朝阳旅游政务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并在局机关设立受理点安排专人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并归档。同时,不断提高网上信箱、审批服务中心、咨询与投诉的业务办理水平,针对市民咨询、意见建议,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旅游局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尽管旅游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拓展;二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旅游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旅游局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