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推荐意见
(一)推荐意见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经省(地、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 申报 级旅游景区,特申请予以评定。 推荐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3A级及以下景区该表由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填写,申报4A级及以上景区该表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填写。 |
(二)申报景区达标情况(由推荐单位填写)
是否达到 GB/T 17775-2003 | 细则一 评定得分 | 细则二 评定得分 | 细则三 评定得分 | 负责人 签字 |
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总分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级别 | ||
评定分值 |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定分值 | |
景观质量评定分值 | ||
游客意见评定分值 | ||
评定检查 组长签名 | ||
评定检查员签 名 |
注:该表由评定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