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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文旅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时间:2023-01-30来源: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点击:

    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执法主体共1个,其中职权执法主体为阳市文旅局;委托执法主体1个,为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执法大队32名执法人员全部使用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制的执法证件;按照最新管理体制,我局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开展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申办证件工作,待省司法厅审核完毕后统一发放。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及局属执法大队共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6名(其中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1,局聘请法律顾问)。2022年度对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6件全面开展了法制审核,无纠正案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结合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情况,我局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9版)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完善,内容包括:执法依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调整,执法项目的动态调整(删除部分其他权力类别执法事项等)。更新和调整后,形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共包含 51项执法事项,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经由市司法局批准的检查计划组织实施,2022年,我局共开展涉企检查 260家次,并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开展安全领域涉企检查10次,并按要求于2022年年底前向市司法局备案了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1.联合市委宣传部等5部门制发了《朝阳市2022年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岗位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业务能力。2.于7月份聘请国家师资库讲师戴阿明开展线下全体执法人员案卷归档和网络执法业务学习培训。3.于9月份组织县(市)全体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执法培训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考试,进行达标测验,并全员达标通过。

    在辽宁省第三届文化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朝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了省团体单项二等奖,三名队员获得个人三等奖,朝阳市文旅广电局获得优秀组织奖。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完成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设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免罚情节,《阳市文旅局行政裁量权基准(2022修订)》报市司法局审核备案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说明理由等制度;在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法制审核意见书中明确体现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公正执法。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情况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0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4件,公示渠道为“互联网+监管”平台网站。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阳市文旅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朝旅发〔201937号),其中明确规定了涉企处罚案件100%备案制度,2022年度我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共1件,其中包含涉企处罚案件数为1   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共配备15台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满足行政执法人员使用需要。我局印发了《阳市文旅局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朝旅发〔2019〕37号)、编制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深入推进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深入开展文旅行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推进落实文旅行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责任清单》,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各区、县(市)文旅局共梳理问题并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全部确定了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能够立即整改完成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也已经建立长效整改机制进行长期整改,全部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

      2023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