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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5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3-05-12来源: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点击:

    马久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健身步道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1.将健身步道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科学合理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有序建设。 2.改造升级老旧步道,因地制宜,突出便民特点。3.融合环境,提升城市形象。4.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 5.明确建设管理职责。

    为提高城市品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体育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城区健身步道建设。一是规划设计长度10.48公里的凌河两岸健身步道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土地规划、环评、稳评、能评等工作已办理完毕,并完成立项审批工作,目前已通过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本年度将完成总长度12.6公里朝阳市十家子河两岸(东南至燕都大桥,西北至十家子河与古山子河交汇处)前期包装立项工作。新建燕都新区体育公园,规划设计中的十家河体育公园、孟克体育公园,也将健身步道列入了设计方案。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市住建部门在建设口袋公园、绿化长廊等工程时,也对健身步道项目进行充分考虑,朝阳市文化体育设施专项规划中,对于社区内的健身步道也进行了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把步道布置在小区绿地,街头公园,沿街两侧绿地等,满足居民健身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措施,推动智能化管理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确保“有人建,有人管”提升群众健身满意度,一是确保全面开放健身场地,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二是推广智慧管理,加强客流量统计、安全管理等功能,逐步实现来往人员可追查。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中,本着“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属地管理,及时对体育器材设施进行维修维护。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