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旅游委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旅游委工作的实际,依法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有效公开,深入推进旅游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委旅游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调整和完善机构,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旅游信息;坚持信息申请受理工作机制、政策法规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1、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紧紧抓住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朝阳旅游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展示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对公共服务规划、标准,旅游安全政策、法规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固定性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对旅行社、饭店、景区和导游管理;以及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入境旅游、国内旅游、饭店经营等常规性工作或内容做到定期公开;对假日旅游预报、提示,旅游安全警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对干部任免、教育培训、行业表彰等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对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做到按时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28条,政务信息150条,财政资金信息3条,旅游快讯 76条,政务微博信息45条,政务微信5条。
2、强化政民互动交流。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我委充分运用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局长信箱”、“问卷调查”等栏目实现与市民群众“互动公开”,把政民互动栏目建成解答群众疑惑、听取百姓意见的有效平台。2016年全年共受理“局长信箱”和旅游咨询及投诉案件共15件,案件都给予了圆满解决,办结率达100%,切实加强了旅游信息服务的公开透明和保障市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行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旅游委政府信息进行了仔细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形。按规范编制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并完善了《旅游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安全、准确、及时、无误。旅游委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要包括: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档案局、朝阳旅游网站、旅游委办公室及审批中心窗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旅游委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朝阳旅游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统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中公开信息与网站实际公开信息相同。2016年,市旅游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部门领导讲话、领导活动等信息,本部门会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工作简报、新闻发布会等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旅游委投入专项资金对旅游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完成了旅游政务网与旅游资讯网的分离工作。旅游委官方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官方渠道,一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主动肩负社会媒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表。及时在朝阳旅游政务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并在旅游委设立受理点安排专人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并归档。同时,不断提高网上信箱、审批服务中心、咨询与投诉的业务办理水平,针对市民咨询、意见建议,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旅游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6年,虽然旅游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和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充分,公开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旅游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领会上级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注重热点回应。密切关注涉旅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对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组织相关处室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内部年度考核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促进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