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申报1A、2A、3A级旅游景区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申请条件: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4、办理材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县(市)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推荐文件;
5、办事流程:
①由景区向所在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②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景区质量等级申请报告和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安排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
③实地检查后,对不符合景区质量等级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景区, 上报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
④批复发布。
6、办理地点: 朝阳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3段2号)
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联系电话:0421-2922813 (朝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规划开发科)
9、收费标准:免费
10、办理机构: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