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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9-12来源: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点击:

    2022年,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法建委的指导下,坚持“执法为发展,规范促繁荣”的执法理念,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消费者权益维护等主要职责,深入推进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牵头抓落实,科室负责人强化执行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按照《市文旅广电局法治社会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5年)》、《市文旅广电局法治朝阳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和《市文旅广电局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做到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标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的格局。

    二、深入推进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2017]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完成市、县两级文化旅游执法队伍改革,相关工作正在逐步完善。

    三、强化教育培训,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训学习、会前学法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行政处罚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和党内法规等,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100%,全面推动了文旅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二是加强行业从业人员普法学习。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培训,培训500多人次。行业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四、强化依法行政,文旅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214项(行政许可3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58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根据“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依照权责和《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旅游行业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文旅市场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系统,文旅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有力提升。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精神,认真梳理相关事项。除涉密和有明确规定不能网上审批的事项外,实现审批全流程在“一门”集中办理。五是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在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及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等,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开展以案释法,在“无小耳”社区创建活动中,采取“执法+说服教育”、“执法+政策帮扶”、“执法+普法宣传”的工作方式。对执法对象进行事前通知和说服教育,联合北方广电对困难群众推出安装有线电视优惠政策,将执法现场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地面卫星接受设施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拆除“小耳朵”5700多  个,无一起投诉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普法宣传效果。

    五、强化法治宣传,行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利用12.4宪法宣传周、5.15政务公开活动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日等节日宣传,组织人员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在街旁进行宣传活动。先后向社会发放有关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单等近2万多份。

    六、今后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丰富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成效。注重传统渠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功能,加强微信、微博、政务网以及博物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新媒体等载体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尽责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社会共同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文旅行业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旅法治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探索有效的文旅市场监管模式,继续深入开展文旅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加大现有文旅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力度,加大对 “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倡导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文明旅游等,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文旅市场秩序。

    (四)加强文旅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文旅执法人员参加省、市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