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5号)和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朝阳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文发〔2020〕85号)等文件精神,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朝阳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第二批朝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推荐评审工作。推荐工作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重点,在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工信局联合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组评审,
确定第二批朝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振兴措施,加强传统工艺保护、传承、振兴工作。鼓励各地参照建立本地的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朝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朝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印发
朝文备注0432 共印16份
附件:
第二批朝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