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辽宁省第三届城市足球联赛(简称“辽超”)朝阳代表队组队工作,严格对标辽宁省足球运动协会各项赛事参赛标准与管理要求,全力保障参赛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竞技实力和纪律作风,充分展现朝阳市足球运动发展成果与良好体育风貌,结合我市业余足球发展现状、队伍储备及赛事备战实际需求,特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选拔目的,本次朝阳市代表队选拔采用“足球俱乐部为核心+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运动员”的模式组建,全程坚持公开择优、合规参赛、优势互补、责权清晰的核心原则,依托成熟运营的足球俱乐部筑牢队伍根基,保障阵容稳定性,搭配全市范围内顶尖业余足球运动员,补强阵容短板、提升整体竞技水平,确定最终组建的代表队,整体实力能够代表朝阳市业余足球最高水平,全力保障赛事集训、备战、参赛全流程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力争在省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朝阳市增光添彩。
二、选拔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拔工作全程透明化运作,选拔标准、工作流程、参选名单及最终结果,均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体育主管部门及广大球迷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俱乐部和运动员享有均等参选机会,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
能力潜力并重原则:选拔过程中,既重点考察运动员现有技战术水平、实战比赛经验、场上位置适配度,全面关注运动员的战术理解能力、身体运动潜能、赛场学习能力与成长空间,兼顾当下竞技实力与长期备战需求。
综合素养优先原则:优先选拔身体素质过硬、技术动作规范、团队协作意识强、赛场意志品质坚定、个人品德优良、纪律观念突出的运动员,确保队伍整体能够适应省级赛事高强度训练、高密度比赛的严苛要求,展现朝阳足球队伍的优良作风。
三、选拔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参选运动员年龄需在16-40周岁范围内,对应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期间;身体健康,无重大运动损伤病史、无影响高强度运动的慢性疾病,具备完整参与足球专项训练、正式比赛的身体条件,赛前需按要求完成身体健康核查。
地域资格认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具备参选资格:一是具有朝阳市户籍;二是在朝阳市范围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三是持有朝阳市内各类院校有效学籍证明;四是身份证号码前4位为“2113”(朝阳地区代码)。
(二)合作俱乐部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合规的注册资质,已完成朝阳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俱乐部日常运营规范有序,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赛事违纪违规及处罚记录,信誉良好。
2.拥有固定的在册球员名单、专职教练员团队(具备C级及以上证书)、专职队医或专项后勤管理人员,具备常态化训练场地、训练计划及长期赛事备战能力,能够保障队伍日常集训、热身赛组织等工作落地。
3.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级别足球赛事,赛事战绩优异、队伍磨合成熟、球员默契度高,拥有丰富省级赛事参赛经验的俱乐部,予以优先考虑。
4.能够全力配合朝阳市体育主管部门及市足协的统一调度管理,承诺俱乐部核心球员全程参与赛事集训、热身赛及辽超联赛全部赛程,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擅自离队。
5.具备基础的赛事后勤保障能力,能够配合完成队伍日常训练、热身赛组织、客场参赛等相关后勤衔接、人员保障工作。
6.全部满足上述各项要求,且持有正规教练员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高、数量多的俱乐部纳入优先合作遴选范围。
(三)禁止参选情形
1.现役职业足球联赛一线队注册球员。
2.近两年内因暴力犯规、违背体育道德、赌球假球、辱骂裁判或对手等行为被赛事组委会禁赛的。
3.伪造身份、户籍、居住、体检等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资格造假行为的。
4.无法保证集训及赛事出勤率,拒不服从球队管理、违反赛事纪律的。
四、队伍人员规模与配比
朝阳市参赛代表队总人数严格控制在40人(含专职守门员),人员结构按照既定模式精准配比,确保阵容结构合理、实力均衡,具体配比要求如下:
俱乐部核心班底球员:占队伍总人数的70%(28人)左右,从最终入选的成熟足球俱乐部在册主力、替补球员中择优筛选,作为代表队的固定核心框架,保障队伍战术体系、配合默契度的稳定性。
公开遴选优秀球员:占队伍总人数的30%(12人)左右,面向朝阳市全社会符合资格的业余足球运动员公开遴选,重点补强队伍位置短板、优化阵容年龄与技术结构,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竟技实力;本次运动员公开选拔工作已于2026年3月20日全部完成。
五、俱乐部选拔工作安排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本办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俱乐部,需按要求准备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竞体科,联系人:张大超,联系电话:13504219433,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现场选拔环节。
3.俱乐部所需提交材料:
(1)俱乐部注册备案资质文件包含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复印件,需加盖俱乐部公章。
(2)教练员、运动员对应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俱乐部公章。
(3)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赛事成绩及参赛证明材料。赛事获奖证书、官方成绩册、秩序册、参赛证明等,需体现参赛人员姓名、赛事级别及成绩,复印件加盖俱乐部公章。
(4)教练员、运动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教练员、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6)俱乐部基本情况说明含俱乐部简介、组织架构、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等正式书面材料,加盖俱乐部公章。
(7)自愿参赛合作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赛事规则、服从管理、承担安全责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俱乐部公章。
(8)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俱乐部公章。
4.选拔时间:2026年4月10日(全天),具体时段以现场通知为准。
5.选拔地点:朝阳市师范学院体育场。
(二)现场选拔阶段
现场选拔分为两大核心环节,全面考察俱乐部综合实力及球员整体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体能与专项技术测试:重点开展速度、耐力、灵敏性等基础体能测试,以及传接球、射门、定位球、防守卡位等足球专项技术测试,全面评估球员个人基础能力。
实战对抗考核:组织参选俱乐部球员进行11人制分组实战对抗赛,重点考察球员战术执行意识、团队配合能力、临场应变水平、赛场抗压能力及整体战术素养,同步评估俱乐部整体阵容实力与备战能力。
(三)评审公示与最终确定阶段
综合评审:由朝阳市足球运动协会、专业足球专家、资深教练员共同组成专业评审组,结合俱乐部综合实力、球员体能技术测试成绩、实战对抗表现,进行全方位综合评议,形成初选名单。
名单公示:选拔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初选结果将通过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情况将依规核查处理。
最终确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合作俱乐部及最终入选队员,同步通知后续集训安排、热身赛计划及赛事相关事宜,正式代表朝阳市征战2026年辽宁省第三届城市足球联赛。
六、组织保障机制
本次选拔工作设立专业评审组与监督组,全程保障选拔工作规范开展:评审组由市足协工作人员、专业足球领域专家、资深持证教练员组成,负责具体选拔评审工作;
监督组由朝阳市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选拔流程、评审标准执行及结果公示,确保全程合规、公平公正。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俱乐部及运动员选拔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测试费、评审费,参选俱乐部及运动员往返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均由参选方自行承担。
2.所有参选人员及俱乐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拔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及评审组的现场调度安排;凡存在扰乱现场秩序、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列入赛事参与黑名单。
3.最终入选的代表队队员,必须严格服从朝阳市体育主管部门及市足协的统一集训、赛事参赛、日常管理安排,无故缺席集训、拒不服从管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取消代表队成员资格。
4.入选的合作俱乐部,可通过合法合规的社会化筹措、赞助合作等方式,筹措队伍备战、参赛相关资金,相关工作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5.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市足球运动协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