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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行政处罚公示 (辽朝)文综罚字〔2026〕F-11号
    时间:2026-06-29来源: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点击: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辽朝)文综罚字〔2026〕F-11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22日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朝阳易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1. 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元(¥120)2.处贰万元(¥20000)罚款。 
    违法事实当事朝阳易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64日允许1名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该行为构成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