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保护规划(2025-204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示周期30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官网上传规划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及建议1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一)群众一提出6条意见,现进行如下回复说明:
1.本次划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区界线碎片化、分段断开、互不连贯,整体保护格局存在明显缺陷。牛河梁红山文化地下文化层属于整片连通埋藏,古遗址遗存是整体分布,并非单点孤立存在。如今保护范围多处割裂、留有大量空白间隔地带,无法形成完整缓冲防护区域,不利于大遗址原真性、完整性长效保护。
回复:依据《大遗址保护规划规范》(WW/Z 0072-2015)
3.17 重点保护区core protection area:保护范围内按照遗存集中分布区或重要遗存分布区划定的重点保护区域。
3.18 一般保护区general protection area:保护范围内除重点保护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8.3 保护区划的分级分类划定要求:a)保护范围内可根据遗存的重要程度和分布的疏密程度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本规划中重点保护区对应遗存分布密集、价值特征突出,需实施最严格保护管控的区域,应完整包含成组分布的遗址本体及直接依托的完整山脊、沟谷等原生地理单元。一般保护区对应遗存零星分布、遗存埋藏风险较低,作为重点保护区缓冲隔离的过渡区域,与重点保护区共同构成完整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外并非空白间隔地带,而是一般保护区,二者属于保护范围,需严格遵守保护范围统一管理规定及各自区划规定,以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证为底线。
收到公众意见后,编制单位对文本内容进行梳理:第39条保护范围,条目下补充区划整体四至范围描述,更准确表达区划范围。
2.保护区边界按照山脊沟壑、人为地块随意切割,管控区域凹凸错落,存在大量管理盲区。后期文物巡查、土层防护、防止私自取土开荒难度加大,空隙地带容易持续受到农耕、放牧、民间建房蚕食,长久会造成地下古遗存缓慢破坏。
回复:保护范围边界以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及公路铁路等有明显物理依据的存在为主,为遗址管理单位后续依法实施管控提供明确有效的保证。保护范围包含重点保护区及一般保护区,不存在“大量管理盲区”。保护范围整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及本规划保护范围管理规定进行管控。
收到公众意见后,编制单位对文本内容进行梳理,“第54条 历史环境保护”,补充“编制《牛河梁遗址保护范围冲沟稳定性专项评估》,优先完成重点保护区内冲沟地质隐患排查与稳定性评估工作。后续严格依据专项评估结论,对存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遗址及地貌安全的区域,实施科学整治与加固防护,消除遗址安全风险。”
3.规划划界过程中,没有充分考量本地原有林地、耕地、常住村落历史用地现状。大范围划分管控区域,严格限制群众土地使用、林木经营与正常生产发展,缺少合理的民生补偿机制,一味扩大管控范围,加重当地居民生活负担,民生与文物保护矛盾突出。
回复:区划范围内现状耕地、林地等与遗存分布区不重叠时保持现状用地性质,仅保护范围耕地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对林木等无影响。
关于遗存分布区,依据考古发掘研究与保护展示需要适时落实征地措施,实施征地措施时会依据相关情况落实相应款项。
关于保护范围暂缓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用地保障的通知》(办考发〔2024〕12号),“对纳入监测监管平台的大遗址保护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后续具体措施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收到公众意见后,编制单位对文本内容进行再次梳理,“第85条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补充“搬迁补偿措施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落实”等内容,切实保障百姓民生。
4.建议优化调整保护区划定方案。整合断开破碎的边界,补齐中间空白隔离地带,打造连片完整的保护缓冲区;科学合理划分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
回复:依据《大遗址保护规划规范》(WW/Z 0072-2015)
8.3 保护区划的分级分类划定要求:a)保护范围内可根据遗存的重要程度和分布的疏密程度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b)建设控制地带内可根据不同的建设控制目标与控制强度划分为不同类别的控制地带;d)环境控制区内可根据不同的保护与控制要求划分为不同类别的控制区。
本规划中重点保护区外并非空白间隔地带,而是一般保护区,二者属于保护范围,需严格遵守保护范围统一管理规定及各自区划规定。保护区划范围(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依据价值分析研究成果,完整包含南北两条山脊控制线之间所夹的地理单元,对自然要素做最大限度整体保护。N16距离其余遗址较远,且在整体地理单元的山脊控制线之外,故将其划为飞地。
收到公众意见后,编制单位对文本内容进行再次梳理:第40条建设控制地带,条目下补充区划整体四至范围描述,更准确表达区划范围。
5.对于划入管控范围内的个人林地、自留耕地,应当完善文物保护生态补偿、占地补助相关政策。因地制宜规划管控要求,不要一刀切限制百姓正常生计,平衡好五千年红山文物传承保护和当地群众长久生活发展二者关系。
回复:详见回复3,区划范围内现状耕地、林地等与遗存分布区不重叠时保持现状用地性质,仅保护范围耕地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对林木等无影响。同时已将搬迁补偿措施落实进文本“第85条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6.牛河梁作为中华文明探源核心大遗址、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后续规划应当立足长远,统一凌源、建平两地管辖标准,消除行政边界分割带来的保护漏洞,完善安防防护体系,更好传承红山历史文化。
回复:牛河梁遗址遗存分布跨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三地,三县(市)均隶属于朝阳市。目前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由朝阳市直接管辖,实行统一保护管理制度,可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完善全域安防防护体系,保障牛河梁遗址安全,传承红山文化,匹配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长远发展需求。
(二)群众二提出4条意见,现进行如下回复说明:
1.保护范围割裂,各个遗址斑块互相断开,中间留有空白地带,没有完整缓冲隔离,外围农田、住户、开荒可以直接贴近古遗址,容易人为破坏土层。
回复:本规划中重点保护区外并非空白间隔地带,而是一般保护区,二者属于保护范围,需严格遵守保护范围统一管理规定及各自区划规定,以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证为底线。
2.管控难度变大,界线零碎凹凸、飞地多,管理范围杂乱。巡查防守出现盲区,漏洞多,私自取土、放牧、乱开垦很难管控。
回复:保护区划范围依据价值分析研究成果,完整包含南北两条山脊控制线之间所夹的地理单元,对自然要素做最大限度整体保护。N16距离其余遗址较远,且在整体地理单元的山脊控制线之外,故将其划为飞地。
3.地下文化层无法整体防护,红山文化地下遗存是整片连通埋藏的,只是地上点位分散。人为割裂保护区,会造成中间空白区域古墓、古土层被损毁。
回复:本规划中重点保护区对应遗存分布密集、价值特征突出,需实施最严格保护管控的区域,应完整包含成组分布的遗址本体及直接依托的完整山脊、沟谷等原生地理单元。一般保护区对应遗存零星分布、遗存埋藏风险较低,作为重点保护区缓冲隔离的过渡区域,与重点保护区共同构成完整保护范围。
4.城乡建设容易蚕食,断开的空隙地带可以正常建房、修路、耕种,不断挤压文物预留空间,慢慢压缩遗址范围。
回复:本规划划定的重点保护区外侧并非可随意建设、耕作的空白间隙,而是一般保护区,二者同属遗址法定保护范围,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及本规划保护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保障遗址安全。
(三)群众三提出1条意见,现进行如下回复说明:
意见主题:重走祭祀之路——牛河梁遗址公园设计
回复:规划文本“第22条遗址展示利用现状”已对牛河梁遗址展示现状进行评估,并于文本“第九章 遗址阐释与展示规划”及说明“3.3遗址利用规划”针对现状问题及价值阐释需求提出相应规划措施要求,后续由专项规划深化展开,详见第59条,相关具体要求为:“2.展示利用要求2)编制《牛河梁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专项规划,系统构建价值阐释体系,逐步落实各遗址点保护展示工程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